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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媒体:徐才厚死亡 军中反腐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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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网3月17日报道 中国国家媒体3月16日报道,原中国军队高级领导人徐才厚因癌症死亡,终年71岁。他在中国大规模反腐行动中被抓。

日本共同社3月16日援引新华社报道称,由于徐才厚病亡,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据报道,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于3月15日在医院死亡。他于2012年从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位置上退休。

报道说,2014年,徐才厚成为因腐败接受调查的最高级别的军队官员并被开除党籍。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新华社说,从2007年到2012年,徐才厚还曾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他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提拔他人。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3月16日报道,中国官方媒体于3月16日凌晨公布中央军委前副主席徐才厚因膀胱癌恶化不治的消息。

报道指徐才厚已离世,军事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决定不予起诉,至于他涉嫌受贿犯罪所得将依法处理。

中国军网3月16日发表评论文章指,虽然徐才厚结束了他可悲可耻的一生,但军中反腐不会停止,不会让其他涉案的人不了了之。

北京的媒体也报道,可以预见有关方面将来会在适当时机向社会公布徐才厚的案情。

中国军网的署名文章指曾经声名显赫的徐才厚,因为贪腐而身败名裂,在被监管的病榻上,结束他可悲可耻的一生;虽然中国历来有“人死账消”的说法,但即使徐才厚逝世,其他涉案的人,决不会不了了之。

文章指中共军方新年已两度发布查处重大案件信息,不再把这些“高度敏感、有损形象”的贪腐之事捂着掖着,而是自揭家丑、刮骨疗伤,主动回应关切,彰显本届领导人的高度执政自信,也反映了军队肃贪反腐的坚定自觉。

香港《南华早报》3月16日发表社论称,从绝对数量上来讲,中国军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军队,军费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大幅增长,且能研发高精尖武器。另一方面则是受到各种丑闻影响:军队高级官员受到腐败调查,许多将军级人物遭“双规。

前者反映出中国是一支日益崛起的全球力量,其领导人习近平要求加强战备。后者则令人尴尬:因为其军官中存在大量的腐败现象、缺乏合格的军事人员以及训练不够充分。

社论说,我们相信,习近平会继续其反腐行动,即便会有更多的高官落马。如果中国人民解放军想保持它在历史上的地位,就必须将反腐进行到底。

【延伸阅读】李克强:反腐既要惩治乱作为,也反对不作为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在北京表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社会的监督,公职人员要提高自律意识,以权谋公而不能谋私。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既要惩治乱作为,也反对不作为,庸政懒政是不允许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李克强在回答有关“制度反腐”和“为官不为”问题时表示,中国党和政府一贯坚持反腐倡廉的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

“一些所谓位高权重的人被依法调查和处理,成效是明显的,人民群众也是拥护的。”他说,“所以,推进制度反腐和标本兼治是一致的。”

李克强表示,首先还是要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都不能在法外用权。二是要推进体制改革。比如简政放权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坚决打掉寻租的空间,铲除腐败的土壤,因为很多腐败分子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寻租。三是要加强监督和教育。

李克强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社会的监督,公职人员要提高自律意识,以权谋公而不能谋私。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既要惩治乱作为,也反对不作为,庸政懒政是不允许的。”

“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就是不办事,这是为官不为啊,必须严肃问责。”李克强说。

(2015-03-15 12:18:24)

【延伸阅读】美国侨领徐惠诚:反腐将使中国经济获得全面发展

中新社南宁3月13日电 (记者 林浩)曾连续9年担任美国加州南帕萨迪那市市长的徐惠诚13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如果中国能借此次反腐行动,把各种社会关系理顺,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中国经济将迎来巨大发展。

徐惠诚认为,中国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办事效率的高效,只要是对经济发展有益的项目,便能迅速实施,但与此同时,腐败等很多社会不良现象也随之滋生。

“以前办事要想方设法去找人,很多事情认识人就好办,这无形中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此次反腐,将使中国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将激发全民创新、草根创业的热情。”徐惠诚说。

3月11—13日,身任美国晨光基金会会长的徐惠诚专程到广西高校看望100名受助学生,并与校方及广西侨务部门负责人洽谈,寻求合作新路径。

徐惠诚介绍,晨光基金会成立10年来,已经投入2000多万元人民币,在广西、安徽、江西等省区资助了3000多名贫困大学生,修建了数十所乡村小学教学楼。

在任南帕沙迪市市长期间,徐惠诚扭转了当地政府每年赤字累累的局面,建造了一批青少年活动中心,他还创办了一月一次的“市民圆桌会议”制度,定期邀请各阶层市民为政府建设提建议,促进了社区之间、种族之间团结。

2005年,从市长岗位上退下的徐惠诚成立了晨光基金会,凭借自身影响力,筹集善款支援中国慈善事业。目前,年逾65岁的他因患股骨头坏死疾病,左腿行动十分不便。不久前,医生用现代材料替代了他的左腿骨骼。

“但是,我行善的行动不会就此停止,只要身体允许,我会经常回大陆考察,让更多中国贫困学生得到我们的爱心,更多美国青少年了解中国。”徐惠诚告诉记者,今后,他计划通过资助大学生农村支教团,在广西华侨学校开班“晨光班”等方式,使更多农村贫困学子享受到好的教育。

徐惠诚表示,将组织多个美国华裔青少年冬令营团到中国交流考察,与晨光基金会受助学生结对子,共同生活学习,增进美国青少年对中国的感情和认识。(完)

(2015-03-14 03:04:00)

【延伸阅读】外媒:中国走向“法治反腐” 官方行动箭在弦上

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视频:张德江: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网3月11日电 美国《侨报》近日发表社论称,中国过去两年的反腐浪潮,无论从政治资源的动员还是深入性看,都是一个历史性的高潮。人们注意到,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很忙——忙打虎、忙拍蝇、忙巡视……。张德江8日做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度反腐核心正是法治反腐,官方的行动也已箭在弦上。

文章摘编如下:

即便进入“两会时间”,中国的反腐也未因此中断,在政协会议开幕仅5个小时后,中纪委通报称,河北省委常委景春华被查。而这种反腐“不回避”的现象也引起了很多代表委员以及网民的热议。

人们注意到,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很忙——忙打虎、忙拍蝇、忙巡视……。中国的反腐败须从铁腕反腐走向制度反腐、法治反腐,上升到国家层级的系统工程。

我们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8日在做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

腐败犹如政党和国家肌体上的毒瘤,如不及时切除,将会扩散蔓延而使肌体坏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早已提到,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

不过,比起“某某落马”这样的新闻,舆论如今更多地关注点在于反腐工作的制度建设。而制度反腐的核心正是法治反腐。因而对于“反腐败国家立法”,民间呼声高涨,官方的行动也已箭在弦上。

中共高层已多次谈到,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反腐败国家立法正是笼子上的一根根铁条。去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中央名义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而张德江此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更契合了代表委员及社会公众对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期待,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法治反腐的重要宣示。

具体而言,“反腐败法”要体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内容上应当涵盖民意所指的“裸官”登记、金融实名制度,以及与国际合作等一系列科学的制度;亦应有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法律,把公务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还需监督公权力行使的法律,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此外,还应明确网络举报和网络监督、网络反腐程序、反腐网民保护等法律制度。当然,反腐败的立法也不仅仅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还包括行政监察法等。一言以蔽之,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

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才能从根本上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铸牢监管权力的“笼子”,由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015-03-11 11:54:10)

【延伸阅读】中纪委网站:反腐败国家立法要确立腐败行为界限

中新网3月10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发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署名题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几点思考与建议》的文章。文章称,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既为国家反腐败工作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又给全社会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确立更加明晰的权力腐败、违法犯罪的法律标准和行为界限。

以下为文章全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3月8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今年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在反腐败领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提出的“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反腐败国家立法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要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既为国家反腐败工作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又给全社会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确立更加明晰的权力腐败、违法犯罪的法律标准和行为界限,全面发挥反腐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指引、评价、教育和惩罚作用。

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反腐败立法建立在对国家权力运行规律和权力腐败发生规律的科学认知的基础上,建立在凝聚民众共识、动员民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提高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强制性,进一步增强反腐败执法的威慑力、有效性和社会基础。

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权力滥用、腐败行为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坚决遏制在资源开发、工程立项、城乡建设、财政拨款、人事安排等领域的权力腐败,惩治利用审批权、人事权等权力而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

反腐败国家立法要更新立法思维,提高立法质量,实行精细化立法,科学界定“腐败”概念,细化权力腐败标准,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行为的刚性要件,提高法律法规在执法、司法中的可操作性、一致性,最大限度地消除由于自由裁量权过大而导致腐败犯罪逍遥法外。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要使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优势互补、相辅相成,使反腐败执纪与反腐败执法在标准上、程序上更加有效地衔接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国法与党规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合力。

反腐败国家立法还应注意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我国政府批准的相关国际法规的衔接,以有利于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

(2015-03-10 08:59:17)

(原标题:境外媒体:徐才厚死亡 军中反腐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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