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爆英雄于尚清遗体告别仪式在齐齐哈尔举行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齐齐哈尔(黑龙江)11月12日电 记者 郭毅 张冲 通讯员 张冰
今日上午8时许,齐齐哈尔市殡仪馆内庄严肃穆、哀乐低回、鲜花掩映,排爆英雄于尚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这里举行。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齐齐哈尔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公安战线代表、部队官兵代表、社会各界群众以及于尚清同志亲属、生前好友近万人,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为英雄送行。
几乎是与追悼会开始的同一时间,齐齐哈尔市的天空飘起了小雪,让这个特殊的日子显得更加沉重。写有“鞠躬尽瘁倾心人民利益精神永驻人间,铁血丹心献身公安事业浩气长存鹤城”的挽联悬挂在追悼大厅,正中摆放着于尚清同志的遗像,四周立满了各界缅怀于尚清同志的花圈。参加追悼会的全体人员肃立,向于尚清同志致敬默哀,并向遗体行告别礼。
2003年9月1日9时40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酒店报案,称该店员工在三楼洗碗间的煤气管道上发现定时爆炸装置。当时正值第三届中国(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博览会隆重开幕之际,该酒店地处齐齐哈尔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时任建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的于尚清并不是专业排爆警察,但在爆炸装置即将炸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于尚清勇敢地喊出了“让我来!”
凭着超人的胆识和坚定的勇气,在不到40小时的时间里,他3次出入排爆现场,成功排除了10枚爆炸装置。在拆除最后一枚爆炸装置时,爆炸突然发生了……从死亡线上被抢救回来的他右手拇指被炸断,食指被炸飞,左眼失明,右耳失聪,右腿已成残疾,身体被炸伤100多处。十几年来,残留在体内的100多块碎片无法取出,他只能靠吃止疼片坚持工作。 2004年,于尚清同志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06年6月,被评为全国十大优秀人民警察。
2014年11月6日22时03分,于尚清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因爆炸旧伤复发,致多脏器损伤,于尚清医治无效,在北京解放军306医院辞世,享年58岁。在举行追悼会的前一天,11月11日晚上,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核发给于尚清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813150元,齐齐哈尔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和全市公安民警共捐助5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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