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什么鸟?一个错误译名的传播史

金羊网-新快报
原标题:杀死一只什么鸟?一个错误译名的传播史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文封面。

新闻背景
据《卫报》消息,出版《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美国知名出版社Harper Collins当地时间2月19日发布声明称:“我们挚爱的作家哈珀·李在她的家乡门罗维尔(Monroeville)小镇平静地离去,享年89岁,我们感到十分悲伤。”
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长篇小说《To Kill a Mockingbird》以及其改编的电影流传甚广,但中文译名却几经更改,从最初的《枪打反舌鸟》到后期的《杀死一只反舌鸟》和《杀死一只知更鸟》等等。被杀死的到底是什么鸟?流传最广的“知更鸟”翻译真的是正确的吗?为什么一个错误的译名可以流传甚广?这部小说到底和英国的“重口味”童谣《谁杀死了知更鸟》中所描述的残忍谋杀案有没有关系?
哈珀·李:
88岁出版新作震惊文坛
哈珀·李的一生只出版过两部小说,一部是知名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另一部是去年出版的《设立守望者》,成为欧美文坛2015年最轰动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译本最早在1983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译名为《枪打反舌鸟》,2009年,译林出版社出版了全新的译本《杀死一只反舌鸟》,并在2012年的修订版中更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设立守望者》还未在国内出版。
《杀死一只知更鸟》据说是以哈珀·李的好友、知名作家卡波特为原型之一创作的,讲述了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被改变。出版此书之后,哈珀·李一直隐居在家乡阿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许多读者期盼她再写一本,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位与众不同的女作家再也不会出书时,去年88岁高龄的哈珀·李出版了她的新书《设立守望者》。据媒体报道,由于《设立守望者》是逾半个世纪以来哈珀·李首次出版的新书,立刻在英美文坛引起轰动,关于《设立守望者》出版的种种疑云也开始长期占据各大媒体网站的醒目位置。据了解,哈珀·李的新书《设立守望者》目前正在翻译中,预计今年夏天会由译林出版社出版。
反舌鸟和知更鸟:本是同根生,意义大不同
其实,哈珀·李的这部小说书名来自于书中的父亲给孩子们的忠告:可以尽管打鹣鸟(bluejays),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mockingbird)则是一种罪过。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鸟类,被认为是害鸟的代表,而反舌鸟则完全与之相反。
美国有一首名为《Hush Little Baby(安静,宝贝)》的摇篮曲流传甚广,其歌词唱道“Hush,little baby,don't say a word, Mama's gonna buy you a mockingbird”。大意是安静,小宝贝,不要说话,妈妈会去给你买一只反舌鸟。美国著名说唱歌手阿姆(eminem)也曾写过一首名为《mockingbird》的歌曲来献给自己的女儿。可见在美国文化中,反舌鸟是亲切友好善良的象征。
因此,哈珀·李在小说中使用“反舌鸟”这个隐喻大有深意:故事中被诬陷犯强暴罪的黑人就像反舌鸟一样纯洁无辜,他明明没有犯罪,却无端遭到攻击。人们对他的迫害,就像迫害可爱的反舌鸟一样可恶,不能原谅。
因为反舌鸟经常出现在儿歌之中,这种隐喻也切合了本书从小男孩视角叙述整个故事的文本风格,显得非常合理。
此外,Mockingbird代表善良的一方这一隐喻也被其他美国作家化用或者调侃过。举例来说,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中面善心恶的小指头,他的家族的家徽正是一脸纯良的mockingbird,十分具有讽刺意味。
而说到知更鸟,在美国似乎不那么吃香——它的“文化根据地”是古老的欧洲。知更鸟可以说是英国人民心中的国鸟,多次被票选为英国人民心中最爱的鸟类。
在英国的流传甚广的宗教故事中,知更鸟的羽毛本来是咖啡色,后来耶稣身上的血染在知更鸟身上,自此它胸脯羽毛的颜色便变为鲜红色。正因如此,英国很多圣诞节的卡片或者邮票上都能看到知更鸟的身影。
所以,红色可以说是知更鸟的代表色,这种红色有着牺牲,奉献,勇敢,伟大等等含义。热爱英国足球的球迷们应该对英国的布里斯托尔城足球俱乐部(Bristol City Football Club)并不陌生,其绰号就是知更鸟(TheRobins),主场颜色为红色,可以看到知更鸟的身影。
从反舌鸟到知更鸟:翻译错误是怎么流传开来的
其实,在国内早期的版本中,对哈珀·李的小说名称已经有了“反舌鸟”这一正确翻译。例如,1983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版本,译者李占柱和江宇应就将书名翻译为《枪打反舌鸟》。这个版本的小说名称很明显化用了我国常见俗语“枪打出头鸟”,在原作标题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艺术加工。
后来,对于本书又有了更加直译的名字,例如译林出版社2009年出版,高红梅翻译的版本,标题名为《杀死一只反舌鸟》。耐人寻味的是,同一个版本在2012年再版的时候,标题却改成了错误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这个错误的翻译为何会“超越正版”,逐渐地流传甚广呢?
从翻译的源头上来看,有一种较为合理的猜测是,这和英国《鹅妈妈童谣》中的著名童谣《谁杀死了知更鸟》(Who killed Cock Robin)有关。
童谣讲述的故事如下:知更鸟原本被天上所有的鸟儿喜爱,却在小鸟审判(bird assizes)中被麻雀杀死,苍蝇是证人,鱼取走了知更鸟的血……最后童谣中说到,下一轮的小鸟审判的受审者就是一开始杀死知更鸟的麻雀。这一故事带着因果循环的意味。
不难看出,童谣《谁杀死了知更鸟》(Who killed Cock Robin)中有很多和哈珀·李小说相近的元素:死去的鸟儿,审判,案件,无辜的受害人,邪恶的罪犯……
而且,因为童谣《谁杀死了知更鸟》是和谋杀相关的童谣,很多讲述罪案的文学作品中都运用到这一典故。其中最著名的应该就是范·达恩(S·S·Van Dine)在1929年的作品主教杀人事件(The Bishop Murder Case)。也许正是因为《谁杀死了知更鸟》的故事非常有名,在文学作品中的运用又很广泛,才让翻译者在翻译《To Kill a Mockingbird》的时候不自觉地采用了知更鸟这一名称。
而关于哈珀·李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一错误译名的传播,则是和电影的译名有关。由于大影星格利高里·帕克出演的电影版太过著名,而电影版在国内的译名中使用的即为“知更鸟”,这一名称得以广泛地流传开来。译林出版社《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责任编辑王珏也证实了该说法,因影片知名度甚高,书在再版时便根据影片的译名更改了名字,至此,“知更鸟”变形成了一种惯例译法。
反舌鸟和知更鸟翻译的差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文学和电影作品翻译上的不严谨:毕竟,如果详细参照生物学名,或者对书中的人物形象和西方文化有一定了解,应该是不会把这两种鸟类弄错的。对于很多读者来说,这种细微的区别可能并不会影响他们对这部优秀小说的喜爱,但是却或多或少会影响他们对西方文学和文化的理解。
(综合整理自微信公众号“新京报书评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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